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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纪实:安徽女校长查仓库被误捕,获11万国赔,要求恢复职务并追责 [打印本页]

作者: 522703390    时间: 2023-7-1 21:34
标题: 纪实:安徽女校长查仓库被误捕,获11万国赔,要求恢复职务并追责
女校长正常检查学校租赁的仓库内存放的桌椅板凳,却意外遭到房东刘某的辱骂和阻拦!是有意为之还是意外事件?房东到底为何无理阻拦?


刘某亲属突然报警,警察火速出警调解!本以为事件就此结束,谁知女校长随后竟被检察院批准逮捕,立案调查!





检查仓库却被抓,校长含冤入狱


20年秋,安徽萧县一女校长陈某像往常一样和同事一起去学校租赁的仓库里查看桌椅板凳的情况。谁知房东醉酒闹事,辱骂并阻拦众人核查仓库。



陈某义愤填膺,声明这是学校签了租赁合同的合法仓库,自己有权代表学校进行检查!谁知刘某蛮不讲理,横在众人面前大声呵斥。



刘某家属见势不妙,火速报警。警察出警后,当即进行调解。双方都表示接受调解,并当场和解。





本来小事一桩,到此结束。哪曾想,一个月后,陈某被当地检察院以非法侵入住宅罪批准逮捕并立案调查!



随后,当地检察院提起公诉。21年夏,当地法院两次开庭审理,但审理无果。这一调查,就是漫长的225天!在长达七个半月的刑事羁押中,陈某一刻也没有停止对不公的抗争。



她上访澄清事实,向法院说明,给检察院写信。终于,当地检察院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作出不起诉决定。当地人民法院亦作出裁定同意检察院的撤诉决定。



然而,长达225天的刑事羁押对陈某身体和名誉带来的损伤却永难复原。陈某遂决定申请国家赔偿。





22年,检察院作出刑事赔偿决定书,对陈某被错误羁押225天,给予人身自由损害赔偿金83947.5元和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0元。并为陈某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礼道歉。



虽然检察院道歉并赔偿,但是当事人的生活却遭到了惨重的打击。



当地教育局拒绝为陈某恢复原职,当事人处于失业状态。当地政法委则充耳不闻,一味推诿。



不仅副校长的职位迟迟无法恢复,日常生活也受到严重影响。纵观整个案件,疑点重重,错漏百出。陈某的悲惨遭遇,更是引人深思。



那么依照我国法律,该案件应当如何进一步处理?让我们来一一展开分析:





当地公检法的办案流程是否违法?


毫无疑问,当地公检法的办案流程严重违反了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对程序法极大的不尊重,从侧面展现出其对法治的态度,细思极恐。



首先,公安局不应当批准刑事立案。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其是犯罪。一旦公安局遇到这种情形,应当在立案阶段就不予立案。如果已经进入了侦查阶段,则应当决定撤销案件。



而在本案中,当事人之间只是发生了几句口角,并且经警察调解后已经和解,息事宁人。到底对社会有什么严重危害,又有什么严重情节值得公安局立案并侦查呢?其行为不仅严重损害法律尊严,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而且也浪费了司法资源。





其次,检察院不应当作出批准逮捕决定、不应当对当事人提起公诉。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如果检察院遇到这种案件,则应当在审查起诉阶段决定不起诉。但当地检察院不仅悍然批捕陈某,违法提起公诉,甚至还公然干涉法院审判!



不论是学过法律的还是没学过的,都无法相信陈某的行为可以定性为情节严重且危害严重。如果非要调查该案,则房东刘某反而有更大的嫌疑。毕竟其违反了租赁合同的约定,妨碍了租赁人对房产行使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更离谱的是,陈某有录音证据显示:法院表示要依法办案,对陈某作出无罪判决。但检察院表示,只能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诉,不能作出无罪判决。法院最后竟听信检察院,违规办案。



这种行为涉嫌违宪,性质非常恶劣!因为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最后,法院不应当裁定同意撤诉,而应当判决宣告无罪。



看起来效果相同的六个字,却有着截然不同的法律后果。裁定同意撤诉,意味着当事人虽然释放但依然可能有罪,只是因为迫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客观原因而不予起诉审理。而判决宣告无罪,则意味着公检法已经彻底调查清楚,当事人确属清白无罪。





也正是因为当地法院这种不明不白的判决,导致陈某的清白依旧无法证明。间接导致当地教育部门拒绝继续任用陈某。可谓后患无穷,对陈某的生活带来了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



陈某下一步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陈某下一步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重审改判无罪以证明清白。



如此一来,不仅可以自证清白,纠正冤假错案,亦有望恢复公职,重新担任副校长。



另据陈某表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曾经出现办案机关威胁证人,要求其作出有罪认定等违法行为。若陈某所说的情况属实,则相关责任人将面临着徇私枉法罪的刑事指控。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结语


漫漫维权路,悠悠正道长。纵观整个案件,当地司法机关违规操作,置宪法和程序法于不顾,肆意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滥用司法权力,将公平与正义抛之脑后,给当事人带来极大的损害,严重影响其正常生活。



幸好我国法律制度足够健全完善,当事人尚有充足的法律手段可以继续维权。当地检察院的事后处理,赔偿、道歉、消除影响亦显公平正义。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没有任何邪恶和不公可以在法制健全的中国得到永久的姑息与庇护!相信这位副校长对自身合法权益坚定不移的维护一定会迎来一个公正的结果!


作者: 75792898    时间: 2023-7-5 18:26
忍不住想看看了
作者: 75792898    时间: 2023-7-5 18:26
很难不收
作者: nick78    时间: 2024-3-21 12:35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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