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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长治市潞安集团鸿源房地产欺骗业主打压职工事件
转载 2015-01-07 18:47:56
关于潞安集团嘉华苑小区业主
群体维权事件的说明
事件背景:
潞安集团全称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鸿源房地产开发公司隶属潞安集团下属单位后勤中心管理。嘉华苑小区是鸿源公司于2012年开发,计划于2014年12月31日完工,并以“商品房”名义向社会公开销售的住宅小区。
业主购房及维权事实经过:
2012年10月,山西长治襄垣侯堡镇,鸿源房地产开发公司用栅栏圈住原新星小学土地,对外张贴嘉华苑小区规划图及房屋销售价格等资料,并向社会(包括潞安集团职工)公开预售“商品房”。受鸿源房地产公司蒙蔽,考虑到侯堡当地其他小区(同为鸿源公司开发)的各种便利条件,包括集团职工在内的800多位业主于10月份分别以鸿源公司所定价格认购了嘉华苑小区“商品房”,并缴纳认购款10万元。2012年12月份,鸿源房地产公司在原新星小学出挖出大坑,且在没有公布任何证件情况下,向所有认购业主收取剩余房款,并签订了鸿源房地产自己出具的商品房认购合同(事后,有部分业主到襄垣,以此购房合同办理公积金提取及贷款事宜,被认定为非法合同)。在以上预售及缴纳全额房款过程中,鸿源公司并未向业主公布其包括预售证在内的证件,未向业主说明此小区不属于鸿源公司所有,未向业主说明该小区物业将市场化,未向业主明示该小区内部车位及商铺建设规划及方案,在合同中未注明商品房结构图及其他必要说明。
2013年下半年,嘉华苑部分业主接到鸿源公司的车位及商铺营销电话,并通过潞安民主生活网及电话咨询等途径质疑停车事宜,未得到有效答复。自2013年下半年至2014年12月31日的1年半时间里,所有嘉华苑业主均先后接到多家本地装修公司营销电话,特别是在2014年6月至12月之间,每日这种装修营销电话多达五个以上,严重影响了业主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在以上电话沟通中,装修公司能够准确叫出业主姓名、了解所购商品房面积及该小区交房日期。显而易见,鸿源已将业主信息销售给当地各大装修公司。
2014年12月,临近合同中的交房日期,嘉华苑业主先后收到鸿源公司交房电话,要求缴纳契税、维修基金、测绘费、工本费及登记费等费用。据此,部分业主要求鸿源公司出示嘉华苑五证两书一表,并前往嘉华苑小区居民楼里看房。第一、在鸿源公司预定交房前日,即2015年1月4日,鸿源公司在嘉华苑小区商铺隔窗处张贴嘉华苑部分证件,但仍然没有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我小区业主通过咨询襄垣县房管局,得到答复嘉华苑尚未在襄垣县房管局注册登记,也就是说在鸿源公司定的交房日期,鸿源公司仍然没有取得销售许可,我们业主所购买的房屋没有登记注册。第二、经部分业主前往嘉华苑小区看房,得到以下事实:1、单元楼电梯电路板遭到施工队拆解,理由为鸿源公司没有按期支付工程队款项;2、原定小区中心的中心花园建有20余间1层房屋,经咨询为小区物业用房;3、单元楼2层以上未铺地板,且为毛强毛地,不满足交房条件;4、地下仍有滴水现象,严重影响小区业主的安全。
2015年1月5日早7点,嘉华苑小区业主前往鸿源公司所设交房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就以上事实与鸿源公司交涉,在7:00—9:00长达2个小时的时间里,鸿源公司从未派人与业主沟通。9点30分,业主越来越多达到了300余人,并有部分业主前往鸿源公司办公地(后勤办公楼)寻求解决,鸿源公司视业主关切问题置若罔闻,并置之不理,业主未得到任何答复。此后,部分业主前往集团公司请求集团协调解决有关事宜,在聚集2小时后,鸿源公司负责人(后勤中心主任)康红生前往集团大楼与业主见面,并于中午12点前往后勤中心三楼会议室协调解决。在1月5日12:00—16:00长达4个小时的时间里,康红生一直采取避实就虚的方法,对业主合理诉求阴奉阳违,并大玩绕指功、踢皮球等伎俩,从未针对业主反映的问题进行正面回复,且在谈话胡总多次表示嘉华苑不属于鸿源公司开发的商品房,致使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1月5日下午16:00,鉴于康红生主任的消极态度,业主继续前往集团公司寻求问题的解决,并在集团大楼5楼等李晋平董事长,直到晚上23时,集团会议研究决定:退房的无条件退款,并退还业主三年利息;不退房的无条件交钥匙。1月6日上午,集团及鸿源房地产公司出尔反尔,否认前日对业主作出的承诺,并由集团公司统一安排,各单位对所有在嘉华苑购房的职工逐一登记,并严禁职工参与维权行动,否则严肃从重处理,且针对前日维权中的部分人员作出降职、扣除年终奖等处理。至此,嘉华苑业主的正当维权活动遭到集团公司的无理霸权镇压,但是出于自身利益考虑,1月6日仍有部分业主前往集团公司寻求说法,但迟迟未得到答复。
鉴于潞安集团公司处理此事的消极态度,我所有嘉华苑业主非常失望,并希望通过媒体曝光和法律途径进行解决。因此,我们将以上事件经过、鸿源公司在嘉华苑小区开发中的违规问题、嘉华苑业主的要求向贵社(网站)披露,希望能够引起集团公司的重视,并以最快速度处理相关事宜,维护800多位业主的合法权益。
在开发嘉华苑小区中鸿源公司的违法违规做法:
一、非法集资。在鸿源公司没有取得嘉华苑小区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情况下,私自向社会公示嘉华苑小区规划图及价格,并接受社会(包括潞安职工)认购。
二、哄抬房价。在嘉华苑小区未施工情况下,利用自己在侯堡镇房地产市场的垄断地位,制造房源紧张气氛、哄抬房价,提前收取业主全额房款。2012年同期,侯堡鸿福苑商品房均价为2700元/㎡,而鸿源公司利用垄断地位散布房源紧张等消息,将嘉华苑房价抬至平均3200元/㎡。
三、非法合同。利用自己的强势地位,与业主签订非法合同。所有业主签订合同均为鸿源公司自己制作、自己填写的非法合同,合同中霸王条款居多,且有利于业主的条款全以“ⅹ”代替,在合同中没有明示业主所购房屋平面图。
四、出卖业主信息。在没有经过业主同意的前提下,私自将所有业主信息出卖给多家装修公司,致使业主一年以来几乎每天都受到装修公司的电话骚扰,严重影响了业主的正常工作与生活(有的业主已被迫换号)。
五、私自更改小区规划设计。2012年公司的嘉华苑小区规划图中没有物业用房,但在2015年交房的小区中心位置建有物业用房;预售时期未明确表示地下车库及车位的建设方案,鸿源私自建设地下停车场并向业主出售,且在销售过程中聘请某地专业炒作团队抬高车位价格。
六、在没有达到居住所需必备条件的情况下,向业主交房。2015年1月5日,嘉华苑小区单元楼电梯不能正常使用、2层以上均为毛墙毛地,鸿源依然没有取得嘉华苑小区销售许可证,两书一表更无从谈起。
七、变相收费。在不具备商品房交房条件的情况下,以办理产权证为由,向800多位业主收取契税、维修基金等费用。
八、在业主维权过程中从置之不理到避实就虚,再到最后官官相护和霸权镇压。可见集团公司和鸿源房地产公司在处理以上事宜中的消极态度及故意隐瞒事实的姿态。
九、在职工和家属与其理论期间,各单位领导被集团领导勒令去查看录像领走和恐吓自己下属,禁止合法维权。甚至停其家属和亲戚的工作以达到打压职工的目的。影响职工业主的合法维权行动。
嘉华苑业主的合理要求:
一、降低房价,并将相应款项限期退还所有业主。
二、必须做到:对于欲退房的业主,无条件全额退款并退还业主房款3年利息;对于不想退房的业主,无条件交钥匙,并承诺一定日期内办理产权证书等事宜。
三、必须解决800多位业主的车辆停放问题。
四、嘉华苑小区物业必须参照侯堡镇其他潞安集团小区执行。
五、加快工程进度,尽快达到交房所必须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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