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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资源] 做一个手握遥控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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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2-26 01:07: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人生可分为生、老、病、死等阶段,也可分为幼年、少年、青年、中年、老年等阶段,但这种分法,太粗糙了,是不好解读的。要解读,必须分得更细,或因人而细分,或因事而细分,或因什么什么而细分。
      比如说,初恋,与爱人的悲欢离合,就是一个阶段。人生会同时有好多阶段平行存在着、交错着,相互之间也许相关,也许不相关,这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必须察觉阶段发生或结束时,得清楚承认现实,明明该结束的,让它告一段落,休恋逝水;明明该面对的,让它就此开始,勇于面对。
      对告一段落的往事,要能以不伤逝的潇洒去回首,告诉自己,那曾是我人生中的一段,有许多是幸福的彩云。但彩云易散也是人生的过程与常理,有开始必有结束,一如不幸也会有始有终,也是人生的过程与常理一样。就是这些一件件或幸福或不幸的阶段,才累积成我的今生,直到我最后一个阶段的到来,或寿终正寝,或死于非命。
      从这最后阶段往回数,或因人而分,或因事而分,可能总结出几十个几百个阶段出来。在每个阶段来或去的当口,有的反应会很不习惯、很强烈,这时候,要用整个一生做一把尺,去量这一段,告诉自己:它只是一个阶段而已,它的来和去一定要潇洒的清楚承认,不要退缩,对智者达者仁者勇者而言,也没有什么好退缩的。用分阶段的眼光去划分自己的一生,使自己清楚承认什么是山雨欲来、什么是彩云易散,因而明确的划分出自己,这是一种必须学会的本领。
      这本领就像打字、游泳、骑车一样,它们不算是一种知识,它们是一种习惯,你要把人生阶段论当作一种习惯来运作,才算成功,才会立刻进入情况。
      人生阶段论不该只是一种理论,要理论以外,有可行性才算。它是应该养成的习惯,养成以后,你对全面的人生,会有分阶段的看法,一个个自成单元的阶段,尽入眼底,一览无余之下,你会把每一个阶段一一切割出它的位阶,某年某月某一天,或某几年某几月某几天。大体上说,都是自成单元的过去式,像一部电影一样,演出过的画面都是过去式,所有的过去画面最后结局于end,那就是人生的死亡,寿终正寝也好,死于非命也罢,都是结局。
      人死了,一如一部电影的静止,电影底片的静止,每一小格画面的静止。小格画面是自成单元的,正如人生阶段论的每一阶段,电影就是那样一小格一小格形成的,人生也就是那样一阶段一阶段形成的。
      有了这种切割的习惯,你最大的受益是你不会苦苦留恋过去的幸福,也不会拒绝面对现实的不幸,你会告诉自己,是阶段转换的时候了,立刻适应这种转换吧,于是像手握电视遥控一样,立刻转换新的频道。
      转换的开始和结束,也并非完全听其自然,也有人为的部分。这是有为主义的人生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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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与人数 1金钱 +5 收起 理由
    停车坐爱枫林晚 + 5 很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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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发
    发表于 2015-2-26 01:38:5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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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板凳
    发表于 2015-2-26 06:45:5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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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板
    发表于 2015-2-26 18:30:57 | 只看该作者
    遵纪守法好公民,每天任务二十贴。
    版主大大求放手,各位网友天天乐。
    5#
    发表于 2015-2-26 19:45:42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楼主分享!!
    6#
    发表于 2015-2-26 20:56:26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分享,长知识了
    7#
    发表于 2015-2-26 20:56:42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分享,长知识了
    8#
    发表于 2015-2-26 23:43:32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分享,楼主辛苦了!
    9#
    发表于 2015-2-27 01:40:5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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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发表于 2015-2-27 05:33:5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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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发表于 2015-2-27 06:42:25 | 只看该作者
    感谢楼主分享
    12#
    发表于 2015-2-27 10:33:44 | 只看该作者
    楼主说的很好,很有正能量
    13#
    发表于 2015-2-27 13:30:46 | 只看该作者
    桃花是个好网站
    14#
    发表于 2015-2-27 13:52:04 | 只看该作者
    感谢楼主的分享
    15#
    发表于 2015-2-27 18:24:2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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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发表于 2015-2-28 01:26:5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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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发表于 2015-2-28 07:40:2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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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发表于 2015-2-28 09:05:01 | 只看该作者
    楼主辛苦了
    19#
    发表于 2016-5-9 21:50:25 | 只看该作者
    感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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