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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把聪明归纳为“能迅速找到事情背后的规律”。
让我产生这个想法的人是Jordan Belfort,就是华尔街之狼。去年RIMS的丹佛年会是他做的开幕演讲。他讲到一件事,他在监狱里的时候看了一本书,他觉得写的很好,然后他正好想出自传,想写的像那个作者一样好。那个作者是谁我因为不认识所以已经忘了名字,但是我记得Jordan Belfort说他翻来覆去的看那本书,研究那个作者怎么开始自然段,怎么引出人物,做了很多笔记。然后他完成了自传,稿子发到他经纪人那里的时候,经济人问他你是找了XXX给你做枪手写自传吗?
任何事情都是有规律的,他能迅速的发现一个事情或者一类事情背后的规律,所以他做股票销售很成功,虽然摔了一次,但是他还能再爬起来。
我后来想了一下,我觉得”能找到规律“几乎是聪明的本质。比如说,数学公式是规律,物理定律是规律,量化金融模型也是找规律。能够在这些规律至关重要的领域成功的,无一不是聪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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